国家发展改革委、美国保尔森基金会在北京联合主办国家公园体制建设国际研讨会,是继六月份《框架协议》签订后的重要举措。关于国家公园的体制建设,学界和社会一直广泛关注,并进行了热烈研讨。
从2014年开始国家公园的体质建设就从昆明、北京开启了!由国家林业局、云南省人民政府、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联合主办的“国家公园建设研讨会”在昆明召开。专家围绕“科学建立国家公园体制”进行了深入研讨,并就我国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提出建议。就我国建设国家公园体制,来自中科院、北京大学、北京林业大学等科研院所的院士、专家代表在会上提出了思路和建议:
昆明站:(1)我国国家公园体制应当由中央政府统一建设管理或委托省级人民政府管理,避免对现有保护体系和已经取得的保护成果造成破坏;(2)要坚持“有效保护、有效利用”的原则,按主体功能区定位建立国家公园体制;(3)要首先建立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和管理制度,加强立法,确保国家公园建立和发展有序运作与管理;(4)要对国家公园体系实行严格准入标准和监督检查机制,科学制定国家公园发展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5)可以在适当的区域内,发挥生态教育、公共服务功能,但应严格限制各类工程和旅游开发建设。
北京站:(1)我国国家公园体制:制度与立法。属于国家公园的顶层设计层面的问题,国家公园的体制建设、立法建设等宏观问题。(2)国家公园体系:分野与协调。探索国际与国内有关国家公园建立、建设与管理的各种模式和创新经验;分析、讨论中国国家公园在设立、管理与发展方面的具体案例和模式。(3)国家公园的可持续发展:功能的措施。包括国家公园的保护、利用和管理等方面以及其具体技术层面的问题;涉及环境与居民,保护与利用,管理权的集中与委托,三大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以及经济效益)的安排与地方的利益格局,公共属性与经费来源(土地属性、财政及非财政经费来源、收费低收费和免费、志愿者服务和民众参与管理),规划编制与实施等各类关系的处理等。
延续至今,我们看看行业专家怎么说:
“国家公园是国际上通行的、能较好地处理保护和利用关系的保护地管理方式。需要强调的是,《方案》试点的并非国家公园这一实体,而是国家公园管理体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部研究员苏杨
“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必须把握正确方向,如果以旅游开发为主要目的将严重背离中央决定精神,导致对自然生态系统和野生动植物的干扰和破坏,正如前不久保尔森基金会所提出,在中国目前的条件下,一个国家公园的建设变成了旅游开发区,那将是灾难。”——国家林业局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司司长张希武
“国家公园体制建立,有两大基石:全民利益优先、保护优先”。“中国的国家公园制度还是要在自然保护地体系内建立中国国家公园制度,同时要提高国家公园的准入门槛”。“我希望我们在建国家公园的过程中,能够超越各种形式的个人利益、地区利益和部门利益,达到‘为万世生态筑基,为全体国民谋福’的共识!”——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景观学系主任杨锐
“所谓国家公园体制建设,关键在于突破哪些方面的限制,也就是说,要突破‘条、块’的限制。‘条’是指各部门,‘块’则是指行政区。目前由发改委牵头的工作小组在‘条’上已经取得突破。”——北京林业大学自然保护区学院院长雷光春
“建立‘国家公园体制’的核心意义在于治国理念的转变。即由掠夺性开发自然资源获取短期的经济快速增长转为科学理性地管理国土,保护好自然资源,使之得以合理利用并可持续造福于国民。“建议把国家公园及保护区的资金保障机制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国家公园及国家级保护区所需的建设和运转资金应当列入中央财政预算。”——全国政协委员、河北省林业厅副厅长沈瑾
编辑:德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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