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征求《关于游艇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水系旅游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直、中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旅游发展的重要论述,紧扣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结合我省游艇制造业优势和独特的水系资源及气候条件,我厅组织起草了《关于游艇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水系旅游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各市、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

请于 7 月 25 日前将相关意见和建议书面反馈我厅,无意见亦请书面回复。专此致函,衷心感谢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1.关于游艇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水系旅游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2.各有关单位名单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 年 7 月 18 日

 

 

附件 1

关于游艇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水系旅游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旅游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优化游艇产业发展环境,拓展水系旅游空间,推动我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紧扣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发挥我省水系旅游资源优势、工业制造优势和游客市场优势,将游艇业和水系旅游发展作为推动建设旅游强省的重要抓手,延伸拓展游艇产业链条,丰富完善游艇和水系旅游产品供给,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品质化旅游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策引领,加强制度设计和规划引导,建立健全法规规范标准体系。

坚持市场导向,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

坚持以人为本,以满足大众消费需求和人民获得感为导向,积极普及游艇消费文化。

坚持创新驱动,加强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促进清洁能源技术示范应用。

坚持开放交流,强化港澳的深度交流,推动多种形式国际合作。

 

(三)发展目标

 

到 2030 年,游艇管理、租赁等配套政策取得重要突破,全省游艇业法规标准体系基本建立。游艇业和水系旅游市场规模大幅增长,游艇俱乐部和游艇保有量进一步提升。全省游艇业和水系旅游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接待能力和服务品质显著提升,游艇产业链体系基本形成。游艇业和水系旅游产品更加丰富,游艇业和水系旅游对产业升级、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支撑和保障作用显著增强。

 

二、丰富优质水系旅游产品供给

 

(四)建设滨海旅游度假黄金带

 

推动沿海地级市协同打造滨海旅游度假黄金带,加强“海洋-海岛-海岸”与跨海岛立体开发,进一步巩固环珠江口、川岛-银湖湾、海陵岛-水东湾、环雷州半岛、大亚湾-稔平半岛、红海

湾-碣石湾、汕潮揭-南澳“七组团”滨海旅游布局。大力支持珠海等市发展跨海岛旅游。推动邮轮游艇、休闲度假、水上运动、文化节庆等滨海旅游项目高质量发展,培育“滨海+低空旅游”“滨海+海洋牧场”“滨海+体育旅游”“滨海+自驾露营”等新业态产品。高品质打造滨海旅游公路体系,整合沿线文化和旅游资源,培育一批主题鲜明的滨海旅游精品线路。因地制宜加快建设一批有岭南特色和国际影响力的滨海旅游重点项目。推动珠三角地区和粤东、粤西地区滨海旅游协同发展,深化粤港澳、粤闽台、粤桂琼地区滨海旅游合作。

 

(五)促进内河旅游提质升级

 

打造多主题精品游线,加快粤港澳大湾区及东江、西江、北江、韩江、鉴江等万里碧道建设,推动广州打造都市景观游,深圳、珠海打造沿海观光游,肇庆、清远打造内河廊道景观游,广府、潮汕、客家地区打造特色水乡文化游。推动河源万绿湖、肇庆星湖等湖泊旅游景区提质升级。重点加强岸水联动,推动内河旅游和森林旅游、温泉康养等业态融合发展。完善陆域交通接驳、餐饮住宿、游玩体验等配套设施。丰富游客船上旅游体验,增加休闲娱乐设施,打造多主题特色文化体验活动,增强旅游舒适性和娱乐性。

 

(六)打造岭南风情水乡游品牌

 

推动江门古劳水乡、东莞水乡、佛山水乡等岭南水乡景区丰富提质。加强水乡地区资源联动,将周边的文化和旅游特色村镇、乡村酒店(民宿)、粤菜美食点、乡村旅游线路等纳入接驳串联,打造文旅融合的岭南水乡游品牌。打造广东龙舟文化品牌,通过龙舟赛事,开发“龙舟+文化”“龙舟+市集”等旅游产品,带动岭南水乡旅游发展。

 

(七)培育壮大游艇旅游产业

 

积极延伸游艇旅游上下游关联产业,推进游艇旅游为核心的游艇生产、消费、服务、经营一体化发展。推动《粤港澳游艇自由行实施方案》落地实施,建立以广州、深圳、珠海、惠州游艇俱乐部群为支撑的游艇旅游集群,将我省建设成为全国游艇旅游强省。创新游艇旅游航线及消费产品,加强陆海统筹和江海联动,建立一批短途海上观光体验游、中长距离商务和深度游、跳岛海岛观光、内河游艇旅游等长短距离相结合、大众化与定制化相补充的游艇旅游精品航线。打造一批海钓、潜水观光、登岛探险、游艇+低空旅游等适合游艇游玩的特色旅游产品,丰富提升游艇旅游体验。

 

三、完善游艇业和水系旅游装备产业基础

 

(八)提升设计建造能力

 

提升游艇设计水平与规模化建造能力。鼓励游艇骨干企业与高校院所在游艇领域合作创立高水平创新载体,争取在大众化中小型游艇、新能源清洁能源新型游艇等研发设计上实现重大突破,推动省内游艇细分消费市场发展。集聚国内游艇制造要素,重点培育珠海、中山、江门游艇制造基地,提升行业规模化建造能力。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国际品牌影响力的游艇设计、建造龙头企业,提升游艇设计、制造企业整体服务质量和水平。鼓励发展邮轮、内河游船等旅游装备制造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着力发展中型邮轮,加大总体设计和总装建造关键技术攻关,提升先进制造和工程管理能力。加强邮轮系统集成和核心装备研发,全

面提高邮轮安全绿色水平和质量可靠性。以水系旅游客运精品航线发展需求为导向,大力发展适宜沿海沿江游、城市景观游、自然景观游、特色文化游等不同类型的旅游客船。

 

(九)加强配套供应链建设

 

加强邮轮游艇和旅游客船通用和专用配套设备研发,重点培育以广州、深圳为中心的船舶产业集聚区,引导关联产业向重点产业园区聚集,加强产业联动和跨域融合,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构建水上文体旅产业服务体系,提供一站式服务能力。组建水系旅游装备制造、教育培训、景点景区、餐饮住宿等上下游产业同业联盟,参与水上运动赛事、旅游线路、体验产品开发。引导社会力量建设水上文体旅装备综合服务平台,提供装备租赁、物资供应、维护保养、产品交易、评估评价等“一站式”服务。强化公共信息服务,提升行业数字化系统性服务能力。提升邮轮游艇、旅游客船公共服务数字化信息化水平,鼓励重点地区依托已有政务信息系统加强业务信息数据管理,强化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为政府相关监管部门提供管理数据。鼓励引导行业适时构建省级服务网络,为旅游公司、航运企业、游客提供公共信息服务,为装备及技术交易提供市场信息服务,提升突发事件应急救助能力。

 

(十)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因地制宜规划建设一批游艇公共码头、下水坡道、系泊锚地、陆上干舱以及环保配套设施设备等,有序引导老旧码头改扩建。推进旅游、游艇码头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做好与城市公共转运、处理设施的衔接,促进旅游、游艇码头环保设施高效稳定运营,确保污染物得到合法合规处置。科学布局一批游艇驿站和综合服务中心,构建服务本省、辐射粤港澳的游艇驿站服务网络,为游客提供休闲娱乐、信息导览、安全保障等综合性服务。完善广州、深圳邮轮旅游集散枢纽建设,加强邮轮港口与城市旅游体系的衔接。

 

四、激发游艇和水系旅游消费需求

 

(十一)积极培育大众游艇消费市场

 

简化游艇审批手续,降低准入门槛和游艇登记、航行旅游、停泊、维护的总体成本,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游艇市场,形成良好的市场环境。支持广州、深圳、珠海、江门、惠州、中山等市创新大众游艇旅游发展,打造一批游艇大众化消费试点项目。制定游艇旅游消费服务标准与规范,强化游艇旅游企业质量意识和规范意识。加大水系旅游消费支持,出台相关奖励办法,推出水系旅游促消费行动。

 

(十二)优化水系旅游消费环境

 

规范水系旅游市场秩序,加强旅游市场执法,开展水系旅游市场整治。建立健全跨部门旅游市场举报投诉和执法协作机制,加强数据信息共享和线索移交,开展联合执法,坚决维护游客合法权益。建立完善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依法认定失信主体并实施信用惩戒。提升水系旅游服务质量,开展监测评估和品牌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游艇旅游消费服务质量评价体系。

 

(十三)加大营销推广力度

 

加强国内、国际交流推广,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推介,搭建宣传销售网络。依托举办大型游艇旅游推介会、投放媒体广告、网红直播等方式,打造游艇旅游宣传矩阵,加大对广东游艇和水系旅游消费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好游艇赛事、官方论坛、精品展会等平台,举办游艇试乘、游艇试驾、帆船联赛等活动,提升游艇和水系旅游的大众参与度。推动文旅消费和品牌传播相结合,塑造广东游艇产业良好的品牌影响力与知名度。

 

五、保障措施

 

(十四)加强统筹协调

 

建立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省建立游艇业和水系旅游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政策制定、规划编制、项目安排和推进实施等工作的统筹协调。沿海和水资源丰富的地级以上城市要强化责任担当,建立跨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加强游艇消费市场培育和水系旅游产品开发。

 

(十五)强化政策引导

 

省有关单位要加快制定游艇管理、游艇租赁、水系旅游等配套政策。各地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鼓励广州、深圳、珠海、汕头、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等城市和地区先行先试,对存在政策空白的领域,省级依法通过调整权限、授权试点等方式,多渠道探索破解游艇业和水系旅游发展面临的政策难题。

 

(十六)完善要素保障

 

强化用地资源保障,加大游艇、水系旅游项目周边用地资源投入,做好岸水联动、陆海统筹,增加岸上旅游吸引物。加强用海和用水资源保障,支持非饮用水源水库适度发展水利风景区、

水系旅游等项目,支持在河道岸线控制利用区合理开发水系旅游项目。加强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引导国有、民营、外资企业,各类政策性基金、金融机构共同参与游艇和水系旅游项目建设。

 

(十七)加大人才支撑

 

支持引导专业机构、行业协会构建游艇业和水系旅游产业联盟,搭建沟通协调平台,吸引游艇业和水系旅游高端人才集聚。完善产业人才激励机制,鼓励人才开展游艇和水系旅游发展关键技术攻关。健全产业人才培养机制,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等机构加大游艇业和水系旅游技能型人才、专业化人才的培养力度。

 

附件 2

 

各有关单位名单

 

省委宣传部、省委台办、省委港澳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省体育局、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广东海警局、广东海事局。